佛山禁摩路段的实施时间分为多个阶段,从2010年开始逐步推进。
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为第一阶段,佛山在禅城、南海、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实施限摩措施,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禁止区外摩托在限摩区通行,为在册摩托分发交通识别标志,制定报废办法和补偿标准。
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为第二阶段,禅桂新限摩区的部分高峰禁行路段调整为全天禁行,继续实施报废和补偿政策,顺德、高明、三水三区也开始参照禅桂新限摩区的一期工作。
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为第三阶段,继续执行报废政策,禅桂新限摩区在2014年8月底前全面禁摩,南海区也扩大了限摩区。
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为第四阶段,全市各区中心城区限摩区全面禁摩,后续可按需扩大限摩范围。
从2024年1月1日起,各区划定的禁摩区域全天24小时禁摩,其中禅城区除南庄镇以外的区域和南海区桂城街道的特定区域也实施禁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