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无责任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涵盖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
财产损失赔偿包括对方车辆及车上的货物等实物损失费用。
交强险的赔付对象为除司机或乘坐人员之外的第三者,即车外人员。对于司机或乘坐人员的损失,应由对方车主、保险公司依法赔付。同时,如投保了座位险,也可主张座位险赔付。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赔偿上限为2000元,三方医疗费赔偿上限为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赔偿上限为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赔偿上限为100元,三方医疗费赔偿上限为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赔偿上限为11000元。
根据交强险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对死亡和伤残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及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对于医疗费用赔偿,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费仅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在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中,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内理赔。在不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主张由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是的,交强险的人伤赔偿范围和金额是密切相关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涵盖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对于人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死亡伤残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
交强险赔偿金的范围涵盖了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对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有责任的情况下,赔偿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0000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80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涵盖广泛,适用于所有合法行驶的机动车。它是国家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的保险品种,旨在保障第三方在交通事故中的权益。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不论事故责任大小,只要涉及第三方损失,交强险都负责赔偿。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