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报废车的要求与国内存在较大的差异:
首先来看美国的情况,不同州对于报废车的规定各不相同,有的州设有年检制度,而有的州则没有,年检的频率也有所不同,有的州要求每两年一次,而有的则实行终身一次的年检。政府鼓励车主将报废车更换为新车,购买新车时可以享受税费减免,并且有机会更换发动机。
相比之下,中国对报废车的规定更为严格。2000年以前,家用车在使用十年或行驶十万公里后被强制报废,后来这一标准被调整为十五年。2006年,小轿车等非运营车辆取消了使用年限限制,但超过十五年的车辆需要每年进行两次年检,只有通过年检才能延长使用期限,并且不允许随意更换发动机。
在日本,家用车没有强制报废的规定。新车在三年内不需要进行年检,之后则每两年需要年检一次。主动报废车辆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如减免一半的汽车税和30万日元的汽车取得税。
在美国,一辆车平均能使用13年,行驶19万公里后车主通常会主动报废。国内有多个报废拆卸场所,能够回收利用80%的零部件,政府也对报废车提供一定的费用补贴。
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亿辆,汽车保有量接近2亿辆,年均增长率超过15%,报废车的数量也相应大幅增加。
欧美国家在报废车的处理上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回收利用率较高。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管理体系也不够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
国家根据机动车的使用情况、安全技术状况和排放检验结果,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实施强制报废,并对达到一定里程的车辆进行引导报废。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也都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