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事故肇事逃逸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事故肇事逃逸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2. 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3. 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4. 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

5. 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 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

7. 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

8.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

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

1. 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 为及时抢救事故受伤人员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接受调查未脱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效控制的。

3. 为履行救治义务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按时返回的。

4. 因本人受伤需要救治并且没有能力报案而离开现场委托他人报案或本人具备报案条件后报案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效控制的。

5.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离开现场但及时报案接受调查的。

6. 有证据证明驾驶人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当事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严重。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