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通常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但是,如果没有责任认定书也并非绝对不能起诉。只要满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没有责任认定书也可以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现场勘验等情况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在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此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非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要证据”。
没有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如果能提出充分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及责任,诉权也会受到法律保护。
交通事故复核可能会加重责任。复核会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等是否公正合理。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有财产损失,应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一般不能反悔,若反悔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受害人伤残或者死亡,受害人或者受害人亲属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不予支持。
如果您希望根据交通事故责任书进行起诉,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您需要及时报警并取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会查明事故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如果现场没有出具纸质版或者仅有电子记录,您需要事后到交警大队打印纸质副本,并确保加盖
在海南如果遭遇交通事故需要提起诉讼,那么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诉状。接下来,法院会对诉状进行立案审查,若符合条件,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在7天内缴纳诉讼费用,随后正式立案。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出具不予受理或驳回
按照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起诉过程中,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这是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向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提交。如果书写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由交管部门出具的文件,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