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小卡的限速通常是不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最低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这一限速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在高速公路上,小型载客汽车的最高车速限制为每小时120公里,而包括小卡在内的其他机动车则受到100公里/小时的上限限制。
对于有多个车道的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条车道时,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应为每小时100公里;当有3条或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应当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在高速行驶时,安全距离同样重要。当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距离;当车速较低时,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不得少于50米。
特殊天气条件下,规则更加严格。例如,在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条件下,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应限制在每小时60公里,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当能见度在100米至50米之间时,车速分别限制在40公里/小时和20公里/小时,并尽可能选择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总之,驾驶小卡上高速时,务必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