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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2025-01-16 14:56 发布

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理赔通常分为两种情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以及机动车之间的事故。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协商一致,机动车方可以当场赔付400元或以下的费用。交警会记录这一情况,并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记载。机动车方可以凭借该记录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对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交警会确定各方的责任比例,然后各方应分别前往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果一方负全部责任,那么全部损失将由责任方承担。受损车辆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和理赔。

在理赔流程中,双方需先向专用电话报案,然后一同前往定损中心确认损失,填写保险索赔申请书。持有《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记录单》的双方可以前往定损中心,定损人员会当场出具定损单并提供索赔单证,同时告知理赔流程。责任方需携带记录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

简易程序下的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营养补给、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设备费、丧葬费、扶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双方若希望进行调解,需共同书面申请并协商一致。参加调解的人员不得超过三人,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涉及人员死亡的情况下,从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可开始调解。调解过程中,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听各方陈述请求,期限为十日。达成协议后,调解书应立即制作。

然而,如果存在交通肇事或危险驾驶犯罪嫌疑,将不适用简易程序。若当事人无法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或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拒绝签名,不同意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或未履行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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