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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书丢失怎么办

2025-01-16 22:21 发布

如果您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丢失,请不要慌张,有办法可以解决。

首先,您可以前往交警大队,那里存有原件。您可以复印一份,并请他们加盖公章。这样,您就拥有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副本。

如果您无法找到原件,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向交警大队申请调查取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和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此外,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也丢失了责任书,您也可以向他们索要一份复印件,然后到交警队重新盖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若双方都有违章行为,将根据各自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如果一方逃避现场、破坏现场或伪造现场,使责任无法认定,将负全部责任。如果一方有条件报案但未报或未及时报案,也应负全部责任。双方均未及时报案的情况,将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在现场送达当事人。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及期限。当事人收到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相关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复制的材料应当加盖专用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当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如果需要检验、鉴定,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上公布相关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内容应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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