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交警扣留车辆的时间并非固定,一般情况下,扣留时间在30天左右,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在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应在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需进行检验或鉴定,则应在检验或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的鉴定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0日,特殊情况需要超过20日的,需报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交警通常会在事故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车主需等待3天才能提车,因此扣留车辆的时间一般在20天左右。但在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应在5日内通知车主提车。需要注意的是,鉴定时间不计入交警扣车时间,因此扣车时间最长可能为30+20+5=55天。
对于较为复杂和严重的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的时间不得超过60日。在事故发生后的3日内,交警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0日。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应在5日内通知车主提车。这种情况下,交警扣车时间最长可达60+60+5=125天。
另外,交警不能扣留事故车辆所载的货物,他们应在核实货物重量、体积和损失后,通知驾驶员或货物所有人处理。如果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完成检验和鉴定后,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若交警部门在通知后30天内当事人仍未前来领取车辆,或者驾驶人逃逸且没有车主的车辆,交警部门有权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