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种不同的情况:
如果是通过简易程序处理事故,交警会在现场直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当事人签名确认。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名或接收,交警会在认定书上注明具体情况。
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交警通常会在以下时间出具认定书:
1. 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警会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 如果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交警会在收到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后的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包含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受理后的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在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维持率较高,因此当事人如果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而是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当遇到交通事故时,如果责任认定书显示次要责任,应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当事人负次要责任,那么应当按照具体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如果承担30%的责任,保险公司将按照损失的30%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共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逃逸责任认定书在法律性质和目的上有显著的区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主要用于民事赔偿,而逃逸责任认定书则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 首先,两者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有逃避责任的目的。逃逸责任认定书中的当事人具有逃避事故责任的主观意图
撰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需要确保内容详细、客观且准确,以便为后续的法律程序和保险理赔提供坚实的依据。以下是撰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首先,要记录涉事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并附上驾驶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