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这些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全国各省市的赔偿标准不同,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赔偿项目众多,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中,医疗费以医院实际开具的发票为准,但美容费等特殊费用需法院鉴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分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情况;护理费方面,家属照顾按家属工资折算,雇护工按实际支出;交通费按实际必需的普通交通工具票据,转院等特殊情况需合理说明;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伤残等级计算,各地逐渐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年龄等计算;死亡赔偿金也按受害人年龄等情况计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
在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方面,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承担100%赔偿,负主要责任承担80%,负同等责任承担60%,负次要责任承担40%,无责任承担10%,特殊情况另有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负全部责任承担100%,负主要责任承担70%,负同等责任承担50%,负次要责任承担30%,无责任不承担,特殊情况视情况确定。
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保险,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超过部分在商业险范围内按责任认定赔付。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需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费单据、误工证明、护理费证明、交通费票据、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明、营养费医疗机构意见、残疾评定书、丧葬费证明、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明、死亡证明、住宿费发票、财产损失评估单等。
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车主需要对死者亲属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 如果车主正常驾驶,没有违章,撞死了人,而家属索要200
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是由机动车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事故是由双方的过错共同造成的,责任将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 具体来说,如果非机动车
当坐熟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标准和理赔流程需要了解清楚: 首先,根据车辆所有人与搭乘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善意同乘和恶意同乘两种情形。善意同乘是指无偿搭乘,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有限制的民事责任。如果在车辆运行中,搭乘者对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