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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是指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未经警方确认,擅自或故意离开现场,导致法律责任无法确认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法律责任的难以追究,还可能加重事故后果。

根据法律定义,如果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或报案后不履行笔录责任离开现场,又或者在送伤者到医院后无故离开,这些行为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即使当事人在送医后离开现场,只要没有留下真实信息,也会被视为逃逸。

具体而言,明知发生事故而驾车弃车逃离、认为自己无责任驾车驶离,或有酒驾、无证驾驶嫌疑,以及报案后不等待处理,这些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值得注意的是,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不履行救治伤者等义务,不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和配合调查。例如,肇事人不报警观察情况,找人冒名顶替,送伤者后离开不留真实信息,行人或乘车人肇事后逃离现场,因害怕离开后不报警或失联,这些行为都属于“潜逃藏匿”,应当认定为肇事逃逸。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如果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后协商达成协议,并且留有真实信息,但一方反悔并报案,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同样,为了抢救伤者标明位置驶离并及时报案,未脱离控制的情况下也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

逸行

对交通肇事逃逸者,如果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构成犯罪且逃逸,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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