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议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天。
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可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则不会被受理,并会收到书面通知。
尽管《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交通事故认定并不属于行政行为,不能按照这个六十日的期限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大家一定要清楚,交通事故复议的有效期是三天,且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错过了这三天的时间,就无法再进行复议。
总之,遇到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情况,要尽快在三天内行动起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撞车复议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复议过程通常不会产生额外费用。然而,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等代理人参与复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通常仅有一次机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以下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复议两次,对认定书不服不能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议。当事人可在事故认定书等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后三十日内审查相关内容并作复核结论,包括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责任划分、程序及证明规定等,且复核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