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后,通常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那么在和解协议的范围内通常不能再追究对方的责任。然而,仍有几种特殊情况允许追究责任。
如果之前存在未查清的事实,或调解协议是通过欺诈手段达成的,受害者有权追究对方的责任。此外,如果和解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达成的,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重新追究对方的责任。
另外,如果和解时未发现新的损害或病情,且这些损害或病情与交通事故有关,而和解协议未涵盖这部分赔偿内容,受害者仍可就新增的部分要求赔偿。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调解主要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刑事责任,即便民事和解了,刑事追诉也不会停止。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等刑事程序。
例如,如果车祸涉及交通肇事罪,责任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因此,交通事故调解后并不是绝对不能追究责任,具体情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是的,交警可以在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功后结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然而,如果调解未能成功,交警将根据调查的事实和证据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并出具道
是的,交警可以调解交通事故。在中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的规定,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和调解,需要参照本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并且损失金额相对较小,那么
如果在交通事故的调解过程中遇到困难,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尝试重新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重新分配责任比例、调整赔偿金额等。 2. 诉讼途径:如果协商无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