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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交通肇事逃逸罪

交通肇事逃逸罪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擅自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其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但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此外,即使当事人认为自己无责任而驾车驶离,或者存在酒后、无证驾车等嫌疑,如果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或者弃车离开后又返回,即使将伤者送医,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或留假信息后离开,或者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都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有些行为虽然在形式上看似逃离现场,但并不构成肇事逃逸。例如,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后协商解决并留下真实信息;为及时抢救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并及时报案;将伤者送医后,因筹措费用暂时离开,但经同意并留下真实信息且在商定时间内返回;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但未及时报案;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不知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因可能受人身伤害被迫离开并及时报案。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行政责任,可能会被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考取。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民事责任方面,逃逸的当事人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存在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逸致

在民事赔偿方面,交强险范围内可正常理赔和垫付抢救费用。然而,商业险对肇事逃逸事故明确不赔,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需车主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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