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通常不能做第三次。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如果已经进行了两次伤残鉴定,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再做第三次。因为多次鉴定会浪费司法资源,同时也会拖延案件处理时间。
当事人对第一次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但必须经过法院审查,只有符合法定重新鉴定条件的情况下才会被准许。重新鉴定时,通常由双方协商选定鉴定机构,或者由法院指定。
重新鉴定的结论具有权威性,必须被采信。但需要注意,无限制地申请重新鉴定不仅会拖延时间,还会浪费司法资源。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只有在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下,才准许重新鉴定。
若鉴定结论存在缺陷,但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的,则不予重新鉴定。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鉴定机构约定的检验、鉴定完成期限通常不超过三十日。若超过三十日需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也不能超过六十日。
因此,大家需要清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通常无法进行第三次,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处理鉴定事务。
货车违章查询方式多样,您可以选择登录所在城市的车管所或交管局网站,通过车辆违章查询窗口输入车牌号等信息来查询。此外,您也可以登录车辆户籍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网,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电话查询违章信息,不少地区的交警网站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一系列的鉴定是必不可少的步骤。这些鉴定可以确定事故的责任方、车辆的安全性能以及受伤人员的伤情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交通事故鉴定项目: 1. **车辆安全技术鉴定**:对车辆的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等安全设备进行检查
交通事故痕迹物鉴定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寻找和发现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这是整个鉴定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任务。勘查工作必须依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标准规范,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严谨的勘验。由于车辆之间或车辆与人体之间可能发生多次接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