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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公安报警了不处理怎么办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公安部门不处理的情况,不要过于着急,这里有一些有效的解决方法:

首先,您可以向交警队的督察处、公安局的纪委、或当地政府的纪委监察局反映及投诉,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也应制作认定书。同时,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相关文件。

另外,根据《督察条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有权监督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

当警察长时间未到场时,请保持冷静,不要与警察发生冲突。在此期间,您可以拍照固定现场证据,包括车辆位置、受损情况以及现场交通标志等。

如果警察长时间未处理,您可以拨打当地交警部门的投诉电话,反映未处理的时间和原因,要求解释并请求处理。您还可以向当地交通管理局或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投诉,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此外,咨询专业律师也是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途径的有效方式。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接到报警后,他们会根据管辖范围立案受理,并立即派遣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救援、勘查现场、收集证据等工作。

如果对方在交通事故中不配合调解,您可以要求负责此起事故的交警介入。如果交警不愿意处理,您还可以选择将案件起诉到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常会进行调解。调解的期限为10天,达成协议后,会制作调解书,各方签字生效。若未达成协议,则会制作调解终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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