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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车政策对车辆购置税有哪些调整?

南京购车政策中,对车辆购置税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整。当前,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自用时,应税价值是指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

对于自用进口的应税车辆,计税价值则包括完税价格、关税和消费税。购买、进口或收购车辆后,需在60天内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并申报纳税。

排量在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率从10%下调至5%,而排量超过6升的车辆则按排量分级征收。此外,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每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而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将减半征收,每辆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乘用车则指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临时物品的新能源汽车。

对于采用“换电模式”的新能源汽车,不含动力电池的车辆和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时,应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同时,销售商需要满足换电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并能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为用户提供换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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