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ETC卡遗失时,车主应立即前往银行网点柜面办理挂失和补卡业务,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ETC业务申请书。挂失将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生效。
新卡收到后,需在指定银行网点激活ETC功能,5个工作日后即可正常使用。在使用ETC时,请注意交易感应区域为8米,为防止误感应,应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特别是在前车可能无ETC设备或设备故障的情况下。
此外,通过ETC车道时,车速应保持在20km/h以下,过快可能导致设备信息读取失败和扣费不成功。若OBU设备或电子标签出现脱落、松动或私自拆卸等情况,电子标签将失效。此时,可将其送至办理ETC卡的银行或高速公路办事厅进行检测,若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松动或脱落,重新激活即可使用。
当使用借记卡绑定ETC时,若余额不足将导致扣费失败。此时,可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前往人工MTC车道使用现金或刷卡等方式通行。
还需要注意的是,过厚的汽车挡风玻璃可能导致感应不良,特别是经过事故维修、更换过挡风玻璃或进行过挡风玻璃改装的车辆。
如果您的ETC卡遗失了,那么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柜台办理换卡、补卡业务。这是最直接的方式,也是最快捷的方式,您可以直接到银行网点办理换卡或补卡业务。 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填写一份ETC业务申请
当您的ETC卡遗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第一步:立即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银行网点。在柜台,您需要办理ETC卡的变更和补换卡业务。请务必向工作人员说明您的ETC卡已经遗失,并需要补办新卡。 第二步:在银行网点,您还需要填写
如果您的ETC卡不幸遗失,不必过于担忧。首先,您需要立即联系相关的银行或ETC服务机构,向他们报告您的卡片遗失情况。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建议您尽快前往最近的银行网点,携带您的身份证以及车辆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ETC卡的变更和补换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