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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车补贴是否需要纳税?

2025-02-24 14:09 发布

企业用车补贴需要纳税。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获得的补贴收入,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如果补贴是按月发放的,需要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来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不按月发放的,需要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调查测算,并需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因此,每个省份和地区的扣除标准会有所不同。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交通补贴,如果是以凭票报销的形式发放,应并入职工福利费用,按照限额进行税前扣除。发给个人的交通费补贴属于工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提供发票,则可以作为费用处理,但按福利费处理会占用企业的福利费。

如果企业将交通补贴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且固定与工资一起发放,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对于新能源汽车补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地方补贴由地方财政拨至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销售机构,但实际补贴对象为消费者。新能源汽车补贴范围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值得注意的是,纯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如果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并按公里数提供补贴,且没有发票,可以通过与员工签订相应的协议,并根据协议和相关原始凭证在税前扣除。最好的方式是企业与员工签订一个租赁协议,以租赁的方式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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