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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 D 车牌车辆在交通违章处理上有特殊政策吗?

闽 D 车牌车辆在交通违章处理上没有特殊政策。

不过,车主需要注意一些具体规定。从12 月 5 日起,厦门交警网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平台要求使用车主本人驾驶证处理记分交通违法记录,必须满足“同人同车”的条件,即车主与驾驶人必须一致,否则需到窗口处理。

关于单起处理违法分数,从3 分提升至 6 分,累计分数从 9 分提升至 11 分。网上处理记分交通违法记录需符合这些条件:车主本人,即扣分的驾驶证姓名和车主姓名一致,单位车辆不能处理;罚款金额在 200 块及以下,包括不罚款的情况;单起扣分为 0、1、2、3、6 分,且驾驶证处理后不超过 11 分;必须为厦门核发的驾驶证和闽 D 车辆;不能为营运车辆。

此外,从2016 年 7 月 1 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需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从2022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围绕优化记分管理制度,调整了记分项目和分值,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同时增加了减免记分规定。

针对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或人像不清晰的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车主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经民警审核通过后实施处罚时可以不予记分。然而,厦门警方在“e 政务”便民服务站创新开发了交通违法处理远程窗口核验功能,现在市民可以在50 个站点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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