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担保人共同担保买车是完全可行的。
担保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下,当多个担保人存在时,债权人可以选择任一人为第一责任人。而在一般责任保证中,债权人首先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只有在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责任才会转移到担保人身上。
在多人担保的情况下,若采用联保关系,还款能力强的担保人可能会优先承担责任;而分保关系则要求各担保人仅需承担自己应负的部分义务。例如,在2020年8月10日购车的情况下,4人互相担保,只要符合相关规定,这种做法是可行的。
然而,两人互相担保通常不被允许。这是因为担保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两人互保,可能会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导致责任无法明确落实。此外,关系密切的两人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当然,特殊情况除外,如能证明双方无利益冲突且互相信任的情况下,也许可以接受,但具体还需进行详细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总之,多人共同担保买车是可行的,但必须明确责任划分和各方关系,以保障各方权益,确保担保责任的有效落实,从而降低风险。例如,在购车时,个人需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提供固定且详细的住址证明,并满足首付3成以上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