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汽车购置税新政策与以往政策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征收范围调整、最低计税价格取消、新增退税条款、购车金额计算变化以及税率方面。
首先,新政策对征收范围进行了调整,明确不再对农用运输车和排量小于150毫升的摩托车征收购置税。此举旨在优化税收结构,减轻部分车辆购置税负担。
其次,最低计税价格的取消使得纳税额核定更加透明和合理。税务机关将按照纳税人申报的有效价格凭证来核定纳税额,消除了以往优惠购车却按厂商报备高价纳税的问题。对于加价车型,购置税将按官方指导价计算,避免了消费者因加价提车而额外负担税费。
此外,新政策还新增了退税条款。当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或者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已经征税,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时,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这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
购车金额的计算也发生了变化。从2020年7月1日起,购车金额的计算方式改为:汽车官方指导价减去13%增值税款,剩余金额乘以10%。这一变化使得购车金额更加准确和合理。
最后,税率方面,2020年购置税税率维持在10%。与2018年以前相比,1.6升排量的车辆购置税征收标准曾为7.5%,1.2升排量的车辆为5%,而1.0升排量的车辆曾有过购置税减免或免征政策。但从2018年起,这些优惠政策均恢复到10%的标准。
总的来说,2020年汽车购置税新政策通过这些变化,旨在更加公平、透明地征收购置税,同时也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