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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补贴可以和其他购车优惠同时使用吗?

置换补贴可以和其他购车优惠同时使用。

根据商务部等 7 部门联合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底前,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能够获得一次性定额补贴。这一补贴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企业配套优惠等政策叠加享受,形成优惠组合包,为购车者提供更多实惠。

例如,对于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以获得 1 万元的补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则可获得 7000 元的补贴。

在具体落实措施方面,各地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以合肥为例,汽车置换补贴可以与汽车消费券一起使用,同时还能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和企业配套优惠等组合优惠。合肥对不同价格区间的新能源乘用车和燃油乘用车制定了不同的补贴标准:新车价格 5 万元(含)以上至 10 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 6000 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9000 元;新车价格 10 万元(含)以上至 20 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 10000 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3000 元;新车价格 20 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 15000 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8000 元。

但需要注意的是,置换更新补贴资金有限,用完即止。此外,商务部在政策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坚持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一体推进,对内资外资、本地外地一视同仁,购买新能源车和燃油车都能享受补贴政策。为方便群众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商务部还开发了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信息服务平台,并在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上线了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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