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购车补贴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报废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两种类型。
对于报废补贴,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拥有厦门市户籍,并且在厦门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车辆所有人为私人车辆;符合国家和厦门市关于报废汽车补贴的政策规定。根据报废的不同车型,补贴金额也有所区别。例如,1.6L 及以下的小型轿车和小型微型客车可获得10000元补贴,1.6L 以上的车型则为13000元,小型微型货车补贴为8000元,电动车报废补贴为5000元。
申请报废补贴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厦门市居民身份证明、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废凭证或者报废机动车交管网电子业务专栏输出的机动车报废信息表、购买新车的发票及环保车型认证证书、银行账户信息。
对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自2024年8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补贴金额根据购买新车的价格分为三个档次,5万元至15万元的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15万元至25万元的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25万元以上的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
另外,对于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可以获得更高的补贴。具体而言,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让旧车的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为同一人,并且新购车辆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