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转非营运车需要遵循一系列详细的手续。首先,准备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如果车辆更换了发动机、车身或车架,需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也需提供这一证明,但经海关进口或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除外。
接下来,需要填写一份《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前往车管所提交申请。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给工作人员,车管所将对车辆进行检验,以确保其符合非营运车辆的标准。
在车管所审核材料无误后,他们会将变更事项签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同时收回原行驶证,并发放新的行驶证。此时,变更登记就算完成。
除此之外,还需要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递交申请,变更车辆使用性质。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并办理备案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审,可能还需要更换车辆号牌,将营运车辆的号牌换成非营运的号牌。
根据车辆使用性质的变更,可能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并更新车辆保险,选择对应新使用性质的商业险种。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性质相互转换时,应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此外,变更使用性质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距离使用年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不得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营运车辆超载的行为会受到严格的处罚规定。首先,对于驾驶公路客运汽车、校车以及7座以上载客汽车之外的载客汽车,如果超载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的20%但未达到50%,一次会被扣除3分的驾照分数,并面临罚款,金额在200元到500元之间。这种处罚不仅影
营运车辆超载一人将面临法律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客数量不得超过核定人数。若公路客运车辆违反此规定,超载一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若违反规定装载货物,且超过额定乘客人数的20%,则会面临更加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车辆作为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对于营运车辆来说,更是谋生的重要工具。然而,营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车主的正常生活。其中,误工费是营运车辆在事故中的一项重要经济损失。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