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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电动小轿车的新规定是什么?

2025-02-24 11:15 发布

根据最新发布的《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对低速四轮电动车有了更为明确的定义和规定:

这不仅明确了低速四轮电动车的归类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还规定了其座位数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需小于70公里/小时。

在尺寸方面,低速四轮电动车的长度应不大于3500mm,宽度应不大于1500mm,高度应不大于1700mm。此外,整车的整备质量不应超过750kg。

对于动力性能,标准要求比功率即电机峰值功率与整车整备质量之比,应在10kW/t至20kW/t之间。最高车速需大于等于40公里/小时,且小于70公里/小时。从静止加速至30公里/小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秒。

电池方面,新政策要求按照GB/T 18386.1标准测量的工况法续驶里程应不小于100公里。

此外,车辆外观也有了明确规定。要求在车身两侧及后侧易见部位喷涂黄底黑边的椭圆形状微电标志,并在车身后部喷涂或粘贴表示最大设计车速的阿拉伯数字并用红色圈包围。

这些新政策的出台,旨在规范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行车安全。自2021年6月15日以来,国家工信部已开始公开征求对《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意见,这一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低速四轮电动车行业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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