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三考试中,对车速有具体的要求,但并非全程有速度限制。考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车速有所不同:
例如,在起步阶段,应使用一档,车速保持在20km/h左右,完成起步后,可逐渐加速至二档,此时车速应在20至25km/h之间。当车速达到25至30km/h时,可换至三档。当车速超过30km/h时,必须使用四档。
在直线行驶时,没有具体的速度限制,但建议车速保持在30km/h以上。如果速度在31km/h到40km/h之间,应使用三档;当车速超过40km/h时,应使用四档。
在经过人行横道、路口、公交站和学校区域时,必须减速,车速控制在30km/h以下,必要时需停车让行。这些区域对速度有具体的要求,以确保安全。
在变道过程中,车速应不低于30km/h。超车时,必须加速,车速需达到35km/h以上。在掉头时,接近掉头处时,应减速至20km/h以下,换至二档,再进行掉头。
虽然会车阶段没有明确的速度限制,但应有踩刹车的动作。会车阶段是考察安全驾驶技术要领的重要环节,通过点刹的动作,培养良好的驾驶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