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驾驶证明又称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是车管所在科目一考试合格之后发放的一个证明文件,表示您已经开始进行驾驶证考试的学习。这份证明注明了您已通过的考试科目,以及您还需参加的考试科目,并且设定了完成后续科目考试的时间期限。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必须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此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的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若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既可采用纸质形式,也可采用电子形式。纸质和电子形式的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或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预约成功后,有多种方式可以确认是否预约成功: 1.短信通知:当您成功预约科目一后,将会收到短信通知。请确保您提供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2.网上查询:您可以通过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具体操作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驾驶证被扣满12分且不参加考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宣布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但不会直接作废。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驾驶人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否则按无证驾驶处理。如果驾驶人通过学习考试合格,可以恢复驾驶证。 驾驶证被扣1
考驾驶证时如果迟到了,具体应对措施取决于迟到的具体情况和所处的考试阶段。如果在预约考试的时间段内迟到,大部分考场通常会允许考生在一定时间内到达并参加考试,但若超过规定时间,可能会被视为缺考。此时,考生需要重新预约考试,并支付相应的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