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主要是为了会车和超车,同时也可以避免给前车造成视线不清的隐患,有效提醒前车不要变道。
远近光灯交替使用,不仅能起到警示作用,还能确保在夜间行车时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机动车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同时,在遇到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指出,机动车在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并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如果前车遇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而当后车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应从前车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下面对远近光灯进行详细说明:
1、远光灯:远光灯通过调节灯丝距离来调整光线强弱。其焦点上发出的光会平行射出,光线较为集中,亮度较大,可以照到很远很高的物体。而在焦点以外发出的光则呈现发散状态,可以照到近处较大范围内的物体。
2、近光灯:近光灯是为了近距离照明设计,照射范围大,照射距离短,聚光度无法调节。近光灯能提供较好的近距离照明效果,确保行车安全。
理解变换远近光灯的含义 变换远近光灯是一种交通规则和驾驶习惯,旨在确保行车安全,特别是在会车、超车和特定路况下。这种操作不仅能提醒前车驾驶员注意,还能避免因远光灯造成视线干扰,确保双方都能清晰地看到路面情况。 法律要求与实践 根据《中华人民
夜间行车需要超车时变换远近光灯示意是为了提示前车,这是正确的操作方式。 夜间行车时,灯光的使用场景有多种,以下是不同场景下应该使用的灯光类型: 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时,应使用远近灯光交替; 夜间超越前方车辆时,应使用远近灯光交
汽车大灯通常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近光灯,另一种是远光灯。那么,如何变换远近光灯呢?以下是一些方法: 变换远近光灯的方法: 1. 在方向盘的左侧有一组灯光组合开关。在夜间,将组合开关向前旋转一格是打开仪表盘灯光,再旋转一格是近光灯。 2. 在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