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4)明确规定,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必须在车身和车厢尾部喷涂放大的车牌号,其尺寸需达到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这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辨识度。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也规定,重型和中型卡车及其挂车(包含小型卡车、小货车、中型公共汽车、公交车以及10座以上的货车)必须在车厢后部的大型木板上喷涂放大的车牌号,文字必须清晰、准确。
货车根据质量、驱动形式、驾驶室类型和车厢类型的不同,有着详细的分类。质量上分为微型(1.8吨以下)、轻型(1.8-6吨)、中型(6-14吨)和重型(14吨以上)。驱动形式常见的有4x2、6x2、8x4等。驾驶室类型则分为长头、短头、平头和偏置式。而车厢类型则包括箱式、罐式、平板式和栏板式等。
这些规定和分类都是为了确保货车的安全行驶,提高交通效率,同时也方便了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的管理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