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区行驶时,机动车需要遵守一定的限速规定,以确保行车安全。通常情况下,当机动车在没有明确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上行驶时,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而在其他道路上,如支路或小道,限速则更严格,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通过道口、交叉路口、进行装卸作业的区域、人行密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的位置、转弯或掉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其最高时速应控制在15公里/小时以内。此外,在结冰、积雪或积水的道路,以及恶劣天气条件如能见度低于30米的情况下,机动车的最高时速不应超过10公里/小时。
当车辆在进出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或在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其最高时速应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当遇到恶劣天气,如能见度低于5米或能见度在10米以内,且道路的最大纵坡在6%以上时,车辆应停止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由于其特殊性质,不受上述规定的速度限制。
机动车在厂区内的最高限速并不是固定的,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能超过30公里/小时;而在其他道路行驶,则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 当机动车行驶在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
厂区内机动车行驶的限速规定如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上,机动车行驶时不得超出30km/h的速度,而在其他道路则不得超过20km/h。这种限速措施是为了确保安全,因为机动车在遇到意外情况时,从发现情况到做出反应刹车的这段时间里,汽车会继续
厂区限速标准: 1. 在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以及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货运汽车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千米每小时。 2. 在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以及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米以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