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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报废需要哪些文件?

当您需要报废机动车时,必须准备以下证件: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牌照、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事故车辆证明材料、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以及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具体的车辆报废流程:

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需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

随后,前往登记受理岗申请,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相关部门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而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相关部门会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车主需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回收企业接收《通知书》后,会对车辆进行解体,并拍摄照片。具体要求为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要割断。

最后,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解体照片,前往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完成以上步骤后,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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