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道扣3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行为,将被一次记3分。此外,当遇到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行为也会被记3分。
抢道不仅会降低道路通行效率,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交管部门对此类行为采取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除了抢道行为,以下行为也将被记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