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进行漂移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导致扣分。驾驶员在道路上进行漂移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交通法规。公共场所,如道路和广场,并非专门用于汽车练习的场地。因此,驾驶员不应在这些地方进行危险的漂移动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将被记12分。
若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将被记9分。
另外,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将被记6分。
对于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也将被记6分。
此外,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将被记3分。
最后,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将被记1分。
为了确保道路安全,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在公共场所进行危险的漂移行为,这不仅能够保障自身安全,也有助于保护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