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驾驶机动车时忘记开启车灯,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处罚。因为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此行为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交警只能提醒或警告,而不会进行处罚。
然而,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在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如果不开启车灯,将会被扣分。在这种情况下,不按规定开启车灯容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当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在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被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