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区域内,可合法行驶的轻便摩托车为两轮轻便摩托车,持有F类驾驶证的驾驶员可以驾驶这类摩托车。
驾驶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并需符合驾驶证申领的身体条件,同时不得存在任何禁止申领驾驶证的情况。
对于悬挂“沪C”、“沪D”、“沪E”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其行驶区域受到严格限制。
具体而言,这类车辆禁止在以下区域内行驶:
对于悬挂“沪A”、“沪B”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二轮摩托车,同样存在通行限制。
这些车辆禁止在以下道路上行驶:
对于挂“沪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其行驶范围进一步受限。这类车辆禁止在上海市的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以及上述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同时,黄浦江各隧道、各大桥禁止普通二轮摩托车(复兴东路隧道下层除外、各大江除外)、轻便二轮摩托车通行。而悬挂“CR”、“DR”、“ER”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仅限在崇明岛、横沙岛、长兴岛行驶。
对于外市号牌摩托车,其通行区域也受到限制。
具体而言,这类车辆禁止在以下区域内行驶:
以上是上海市轻便摩托车新规定的详细介绍,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城市交通的有序运行。
对于骑电动车上路,需要持有D、E或F三种驾照之一。并非所有电动车都需要驾驶证,但电动车上路必须上牌照。从2023年9月1日起,新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
F证持有人可以驾驶轻便摩托车,这种摩托车的发动机排量必须小于等于50毫升,并且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千米每小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F证的条件之一是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此外,驾照持有人还需满足一定的身体条件,包括:
根据中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条款,持有F类驾照的驾驶员被授权操作的车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三轮摩托车,这类车型的发动机排量需不超过50毫升,且其最大设计车速应低于或等于50公里每小时。此外,还包含正三轮摩托车,条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