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字路口都是直行的情况下,遵循的通行规则是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中,机动车进入路口前需停车眺望,确保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此规则被称为“让右原则”,在没有信号灯的情况下,双方直行车辆相遇时,必须遵循这一原则。该原则不仅适用于交叉路口,还适用于左右侧车辆同时并线至同一车道时,需要让右侧车辆先行。
另外,右转弯让直行先行,这是为了提高通行效率。由于直行车辆通常流量较大,右转弯车辆不受交通灯控制时,应优先让直行车辆通过。即使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左右转弯车辆也应遵循这一原则。
此外,无论是否有信号灯的路口,右转弯车辆都应先让左转弯车辆先行。这同样是为确保道路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为了防止违章,可以记住通行口诀:“直行道遵循让右原则,十字路口右让直和左”。同时,记住“一停二看三通过”口诀,有助于防止被违章行驶的车辆撞到。若路口有交警、指示标志、指示标线或交通信号灯,请严格按交通指挥规定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