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15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15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15日二十四时止。
驾驶证扣分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2、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大家都知道,驾照的初始分数是12分,并且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在每个周期内,如果驾驶人的扣分未达到12分,且所有罚款已经缴纳,那么这些扣分就会被清除;如果虽然扣分未达到12分,但是仍有罚款未缴纳,那么这些扣分将被保留到下一个记分周期。然
北京B证驾驶证在扣分情况下的处理方式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扣分未达到12分,驾驶人需及时处理违章并缴纳罚款。记分周期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清零。 然而,如果扣分达到或超过12分,则情况变得复杂。驾驶人需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清分日期依据初次领证日期来计算,而分数的更新则是在清分日期的基础上进行。以下是关于驾驶证清分日期和分数更新的详细解答: 清分日期确定方法:驾驶证的清分日期是初次领证日期,每年在初次领证日期当天系统会自动清分。从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