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法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如果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将被一次记3分。这个处罚主要是为了确保道路上的车辆都具备合法的标识,以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属于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行为也会被记3分,比如:
1.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
5.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6.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7.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8.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9.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10.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
11.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
12.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3.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由此可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不仅会受到3分的处罚,而且还有可能引发其他交通问题,影响道路安全。因此,车主们在日常使用车辆时,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合法合规。
根据相关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若未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将被扣12分,因此损坏的号牌必须及时到车管所补办。 补办所需材料包括: 车辆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车管所现场领取并填写) 损坏的车
为了补领或换领机动车号牌,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您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 原机动车号牌(如果还有的话)。 注意,这项业务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要前往车辆管理所窗口,并提供以下资料: 1. 如果为个人车主代办,受委托人还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号牌未满一年是无法保留的。具体来说,只有当车牌在您名下使用满一年后,您才有资格申请保留该车牌。这意味着,当您办理车辆的报废、过户或迁移手续时,如果车牌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您可以申请使用原车牌号。 然而,申请保留原车牌号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