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车辆更换后原车牌可以保留半年。若原车牌号码使用满三年以上,车主可以在更换车辆时保留原车牌号码,但需要在注销旧车后的半年内购买新车并完成上牌手续。为了在新车上保留原车牌指标,车主需要先办理旧车的过户手续,然后向车管部门提交保留原车牌指标的申请,审批过程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第四十四条,当办理机动车的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原车主在申请新的机动车登记时,有权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申请使用原车牌号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此外,若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机动车需要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的姓名,且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并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也可以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