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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a牌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5-02-10 15:35 发布

如果您想申请浙A区牌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您必须是居住在本市的人员,具体包括:

  • 本市户籍人员;
  • 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驻杭部队现役军人;
  • 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同时,您需要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您的名下不能在本市登记有小客车,或者所有小客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如果您的车辆被登记为“被盗抢”,则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一年。

您也不能持有有效的指标,同时不具备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最后,您需要确保在过去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通过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县指标、阶梯指标的行为。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时,也需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名下仅拥有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的小客车,将被视为名下无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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