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机动车于市区行驶时,有几种情况是不能超车的。首先,当交通流量较大时,由于车道拥挤,超车空间有限,因此应避免超车以确保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
2、如果与对面来车有会车的可能,超车将会增加交通风险,因此应避免超车。
3、对于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这些车辆可能需要快速通行,因此其他车辆不得超车。
4、在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等路段时,由于视线受阻或空间狭小,超车会增加危险性。同时,在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由于车道拥挤,超车条件不足,因此也不得超车。
为了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在以上情况下进行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