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人存在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六分:
1.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这是校车超载的一种表现形式,严重影响学生安全。
2.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 20%,这不仅威胁学生安全,也会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风险。
3.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未达到 50%,这种超速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4.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这种情况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还会对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5. 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闯红灯,这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会直接危及学生安全。
6.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7.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这种行为会严重影响道路的通行效率和安全。
8.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这种行为会引发交通事故,给学生带来风险。
9.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这种行为会严重威胁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10.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这种超载行为会危及学生安全。
11.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 20%,这种行为会威胁到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12.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未达到 50%,这种行为会威胁到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13.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这种行为会威胁到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各位校车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乘车学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