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问答logo
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广州网约车型要求

2025-03-06 10:19 发布

广州网约车型要求如下:

车辆必须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件,具体技术标准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确保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和节能规定。

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1年。

车辆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的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相同或相近似,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

车辆需按政府监管平台的接入技术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车辆使用性质应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更新、新增的网约车须符合以下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许可的原装进口的纯电动或燃料电池小客车。

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

属三厢车型的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或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属两厢车型的车身长度不小于4300毫米或轴距不小于2550毫米。

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近1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已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名下无尚在经营使用期内的网约车,且近3年不存在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A级以下等级的情形。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办理时要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材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网约车应当退出网约车经营:

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

车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

企业车辆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

个人车辆所有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撤销或者注销。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