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驾驶证名下可以绑定的车辆数量是有限制的。根据规定,同一驾驶证名下最多可以绑定3辆车,并且只能为这三辆车处理交通违法扣分。为了实现绑定,车主可以选择两种方式:通过交警处罚窗口办理或交管12123手机App。然而,这两种方式在操作流程和细节上存在一定差异。
如果选择交警处罚窗口办理,车主需要先进行实名注册,然后可以绑定非本人名下的1-3辆机动车。需要注意的是,历史累计绑定的车辆(包括以前绑定后不再使用的或已注销的车辆)不能超过5辆。同时,同一辆车最多只能被3个用户同时绑定。
另一方面,如果选择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绑定,车主只能申请绑定本人名下的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而且,绑定的个人名下机动车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此外,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的已注册用户。绑定完成后,车主可以处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个驾驶证最多只能为非名下的三辆车处理销分,并且需要实名认证。如果同一本驾驶证在一年内给3辆以上的非自有车辆处理销分,该驾驶证将被列入分贩子嫌疑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