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以下是相关说明:
上坡的一方先行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在上坡时停车的话,会存在熄火和倒溜的风险,因此尽可能要让它一鼓作气上到坡顶。但是大家不要忽略后半句,当下坡车辆已经行驶在坡中,上坡车辆如果还没开始上坡,那就要主动礼让下坡车辆,因为下坡车辆要想在坡道上倒车回到坡顶同样是比较困难的操作,也不利于交通安全,因此也需要尽量规避这种情况的发生。
开车的一些先行权:
1、路上所有任务执行中的特种车辆都具有先行权,我们私家车主要记得主动避让,比如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救险车、道路养护车、洒水车、扫雪车、扫地车等等。
2、专用车道内的专用车辆具有先行权,我们有义务避让,比如公交专用车道里的公交车。
3、在通过没有信号灯、交通标志、或交警指挥的路段,行人具有先行权,机动车应该让行,哪怕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
4、借道通行时,在原本车道的车辆和行人具有先行权,比如我们为了靠边停车,临时借用非机动车道,那么就要避让电瓶车或自行车。
5、在没有交通标识的十字路口,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
6、在没有交通标识的十字路口,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
7、在没有交通标识的十字路口,两辆同时直行通过路口,右侧车辆先行。
8、准备进入环岛的车辆让已经在环岛内的车先行。
9、两股道变一股时,两边车辆依次先行(拉链式汇车)。
在狭窄的坡路行驶时,上坡车应当优先通行,而下坡车需主动让行。但若下坡车已行驶至中途而上坡车尚未到达坡顶,则下坡车可以先行。同时,若道路一侧靠近山体,另一侧未靠山体,则未靠山体的一方应优先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
是的,根据交通规则和道路安全原则,上坡车辆应当让下坡车辆先行。这是因为下坡车辆由于重力作用具有较大的惯性,如果两车相遇而不让行,可能会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该时刻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具体来说
在交通规则中,通常规定上坡车要让下坡车。这是因为下坡车的速度相对较快,如果两辆车在同一地点相遇,下坡车可能需要更多的距离来减速或停车,而上坡车相对较慢,更容易停下来。因此,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要求上坡车主动避让下坡车。然而,在实际操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