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上高速的收费标准因车型和载重情况而异。具体来说,收费公路通常采用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方式。已安装计重设备的货车按吨公里计费,未安装的则按车型计费。基本费率通常为0.08元/吨公里。10吨及以下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以上至49吨的车辆费率递减至0.03265元/吨公里,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按5吨计费,收费金额不足15元按15元计收。
超限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不超限部分按规定收费,超限30%以内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递增至3倍计收,超限30%至100%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递增至6倍计收,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
不同高速路段收费标准也有所差异。例如,G103京塘线、S12机场高速的收费标准为0.5元/公里,G2京沪高速为0.47元/公里,G4京港澳高速为0.66元/公里。S46京平高速、S51机场第二高速则按次收费,每次20元。
货车按载重等级分类收费。一类车包括7座及以下客车和2吨以下货车,二类车包括8-19座客车和2-5吨货车,三类车包括20-39座客车和5-10吨货车,四类车包括40座以上客车和10-15吨货车,五类车为15吨以上货车。
全国高速已统一切换按轴(型)收费,但各省收费标准不一。以河南省、山西省、江苏省、安徽省等省份为例,各自有着不同的收费标准。例如,吉林省对通行高速公路的2类、4类、5类和6类货车给予通行费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有些省份的四车道高速公路16类货车收费标准不同,六车道的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山东省的收费公路通行费根据不同车型和重量进行收费。对于已安装称重设备的收费公路,货车按照实际重量收费,客车则按照车型收费;而对于没有称重设备的收费公路,所有过往车辆将按照车型收费。 根据车辆行驶证上记载的座位数和吨位,收费公路车辆分为五类:
对于微型货车,走高速的费用主要取决于其重量。首先,7座及以下的客车和2吨以下的微型货车属于一类车,在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等多条指定高速公路上,每公里的收费为0.5至1元。 其次,如果微型货车的载重为2-5吨,则归类为二类车。在这种情况
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收费规定如下:基础费用是每吨每公里0.08元。如果车货总重量不超过10吨,就按照这个基础费率来计费。如果车货总重量在10吨到49吨之间,费率会从0.08元/吨公里逐渐降低到0.03265元/吨公里。若车货总重量少于5吨,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