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三责保险涵盖多个方面,主要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赔偿金等。
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财产损失赔偿则是指直接导致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时,三责险将在这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但责任免除情况除外。
如果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起诉或诉讼,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也可以在责任限额外予以理赔,但最高不能超过责任限额的百分之三十。
三责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通常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
当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车辆三责保险还提供一些附加险,如附加三责绝对免赔险、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附加法定节假日翻倍险和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以满足不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