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约车新政要求明确规定,新注册的网约车必须为纯电动汽车,确保网约车的条件不低于巡游车。该政策旨在提升网约车的环保标准,同时保障乘客的安全。
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驾驶员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可直接跨类驾驶。这为驾驶员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减少了职业转换的障碍。
网约车经营者要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身心健康和资质变化的动态管理,发现不宜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其营运并报告。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网约车服务的安全性。
经营者还应公布服务评价体系,明晰乘客评价渠道,建立驾驶员申诉处理制度,不得对拒绝违规乘客的驾驶员实施经济处罚或其他限制措施。这一制度旨在保护驾驶员权益,同时维护乘客利益。
网约车经营者需要向约车人披露指定地理位置半径 3 公里范围内的待约车辆数量和计价规则,平台储存的业务数据保存期限从 2 年延长至 3 年。这些措施提高了服务的透明度,增强了乘客的知情权。
网约车经营者要承担承运人责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提供的车辆和驾驶员要符合规定,不得通过以租代售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这确保了乘客在遇到问题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
驾驶员在服务时要遵守多项规定,不得违规运营和收费,不得对乘客实施报复行为。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乘客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乘客也要遵守乘车规定,违反规定时驾驶员可拒绝或终止服务。双方共同遵守规定,才能确保网约车服务的顺利进行。
网约车应在许可经营区域内活动,超出区域时起讫点一端应在许可区域内。这一规定有助于规范网约车的运营范围,防止跨区运营带来的管理难题。
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联合监管机制、诚信评价体系和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管,确保网约车市场的健康发展。